盐城永利手机网站告诉你什么是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相关附件不齐全有哪些影响?
今天小编要跟大家分享的文章是关于什么是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相关附件不齐全有哪些影响?正在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小伙伴们来和小编一起看一看本篇文章吧。希翼能够对会计人员有所帮助!一、什么是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就是银行各项业务和财政收支的书面证明,也叫传票。会记凭证是办理各项业务、记账的重要依据,也是银行记账、对账和事后监督的重要凭据。二、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取得或填制的凭证;比如你出差回来要报销差旅费,需要填制一张差旅费报销单,附上你的住宿发票、火车票或飞机票,打车票等等,这些都是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是经过业务处理后产生,或根据原始凭证填制的,它是记账的直接依据。财务需要根据原始凭证,整理编制确定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一次反映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它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后一次性填制完毕的一种会计凭证,包括外来一次凭证和自制一次凭证。外来的原始凭证一般都是一次凭证,有发货票、外来汇票、外来借据、收据转帐支票、付款委托书、运单等等。自制一次凭证,有收料单、领料单、入库单、工资汇总表、现金收入传票、现金付出传票、转帐传票等。在自制原始凭证中,大多数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如记录一个月的领用材料的单据等。重要空白凭证(简称重空凭证):是指银行印制的无面额、经银行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即具有支取款项效力的空白凭证。如银行汇票,支票等。三、会计凭证的基本内容1、 年月日(凭证编制及转账日期)
2、 收、付款人的户名和账号
3、 收、付款人的开户行的名称和行号
4、 人民币或外币符号和大写、小写金额
5、 款项来源、用途、经济业务摘要及附件数
6、 单位加盖的印章
7、 银行经办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盖章
8、 会计分录及凭证编号四、会计凭证相关附件不齐全会造成哪些损失好多会计人员一直还认为,只要报销费用的记账凭证底下附有发票,支付的该笔费用税前扣除和抵扣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从今年实施的新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不难看出,发票虽然是重要的扣除凭证,但并不是唯一的扣除凭证,税务越来越看重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相关性以及关联性。因此,提醒各位会计人员,会计凭证若是相关附件不齐全,将是会计人员做账的大忌!摘选3个小案例。案例一某企业购进的材料在补开发票时,由于供应商已经注销,导致没法开具增值税发票,那么在此情况下若是有充分的证据链,完全可以做到税前扣除。需要的附件如下:
(一)对方工商注销的证明;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提醒:若是缺少前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证据,从而致使会计凭证相关附件不齐全,将导致材料成本无法税前扣除。案例二某企业支付了个人买菜的钱200元,由于金额小,会计人员在编制支付款项的记账凭证时,没有附上任何的原始凭证,导致无法税前扣除。需要的附件是:取得的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上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案例三某企业2017年度支付职工工资60万元,但是由于均未申报个税,导致企业所得税没法税前扣除。需要的附件是:工资表,而且必须是进行了全员全额个税申报后的工资表,同时提醒下: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政策参考依据参考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参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参考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参考四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参考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