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威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鉴于目前商誉减值和业绩补偿分别通过资产减值和营业外收入科目影响当期损益,导致商誉减值金额大于上市企业实际损失,建议监管层结合业绩承诺补偿机制,进一步研究商誉减值和业绩补偿的会计处理,并强化上市企业信息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上周五(2019年1月4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官网披露的一则消息没有引起资本市场的注意。但细究发现,该消息释放的信号耐人寻味。具体来看,在官网Z新披露的《企业会计准则动态(2018年第9期)》中的Z后部分,提到“咨询委员反馈意见观点摘编:关于咨询委员对会计准则咨询论坛部分议题文件的反馈意见”。而征询的议题为“商誉及其减值”。
更关键在于,大部分咨询委员同意随着企业合并利益的消耗将外购商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这一商誉的后续会计处理方法。同时,大部分咨询委员认为,相较于商誉减值,商誉摊销能够更好地实现将商誉账面价值减记至零的目标,因为商誉摊销能够更加及时、恰当地反映商誉的消耗过程。
分析人士表示,如果未来商誉金额按年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在宏观层面,将对并购市场带来巨大影响,估值或将下降;在微观层面,A股每年上演的商誉“黑天鹅”事件有望减少,同时有望缓解利用商誉进行业绩“洗大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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